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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来源: 人社部 时间:2022-02-23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12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1%,低于疫情前同期水平。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好于预期。一是支持市场主体稳就业岗位。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和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深入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调整优化稳岗返还、就业补贴等政策措施。全年支出就业补助资金近1000亿元。向407万户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31亿元,惠及职工9234万人。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超过1500亿元。二是着力稳定重点群体就业。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服务攻坚,做实做细实名制,积极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向127万名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多措并举促进农民工务工增收。统筹做好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推动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三是职业技能培训成效显著。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推行职业培训券试点,全年发放职业培训券1874万张。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四是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推进。举办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组织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基地总数达182家。五是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接续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活动,统筹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发布招聘岗位超7000万个,有效促进供需对接。发布百家劳务品牌名录,持续开展宣传推介。首次举办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抓好“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落实。二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稳定和扩大招聘规模,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农民工外出务工和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返乡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三是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与“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衔接,常态化、大规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四是持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10+N”专项服务活动。组织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同比增加3007万人、1268万人、1521万人。全年基金总收入6.8万亿元,总支出6.3万亿元,年底累计结余6.8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一是制度改革迈出新步伐。基金中央调剂力度继续加大比例提高到4.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考核验收工作顺利完成,全国统筹启动实施统一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制定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二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为10.6万退捕渔民发放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月人均失业保险金1585元。三是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管稳步开展。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截至2021年底,基金委托资金权益1.46万亿元。持续推进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年金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四是社保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探索构建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现全程网办。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上线运行转移接续系统。优化社保经办适老化服务。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全国统筹调剂资金调拨到位。二是制定个人养老金文件及配套政策,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强化工伤预防三是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做好社保基金投资和风险防控工作。

  三、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总体完成,累计出台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印发9个综合性配套政策,上线运行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1万余名高技能人才取得职称。推动各类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遴选发布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12000多家企业、3400多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完成备案,全年620多万人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纵向晋升通道。公布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颁布智能制造、互联网营销师等59个国家职业标准。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实施“技能中国行动”,部省共建技能省市持续推进。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加强技工院校教材管理、课程规范,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印发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发布第4批18个新职业信息,组织开展新职业培训和评价,推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有序推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办,会同相关部门行业举办装备维修、养老护理等技能竞赛。三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出台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国际交流计划等项目,全年共招收近2.8万名博士后。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持续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细化完善部分专业职称评价标准。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行动,颁布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二是加快技能人才发展。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力做好第46届世赛筹办和参赛工作,统筹办好全国新职业和数字技术技能大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组织开展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选拔高技能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完善专家人才联系服务制度。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加大博士后国际交流力度。深入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维护。针对快递员、船员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行业用工政策。推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二是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国企工资分配工作扎实推进。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工资指导线测算和发布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推进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三是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稳步开展。加强裁审程序衔接和法律适用。依法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终局裁决和仲裁调解工作力度。试点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全年成功调解2.78万件案件。四是根治欠薪工作成效明显。制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开展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领域,采取超常规措施,对欠薪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2021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6.3万件,为45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56.5亿元。各地公布恶意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56件,将779个失信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441件,公安机关立案2614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推出“根治欠薪在行动”专题片。五是农民工工作进一步加强。开展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督促各地做好农民工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加强企业工资宏观指导调控,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监测工作。二是强化欠薪源头治理,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开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做好日常监管,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发挥监控预警平台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打好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信用惩戒“组合拳”。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提高监察执法效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三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效能。指导各地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处理力度。将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纳入“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驻法院在线调解平台。

  五、助力乡村振兴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目标超额完成。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实地督导调研,实施脱贫人口务工情况月调度、季通报。截至2021年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3145万人,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其中160个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务工规模628万人。二是技能帮扶工作稳步推进。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健全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农村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培养。三是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落实社会保险帮扶政策,为2354万困难人员代缴26.8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5427万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9%。四是人才人事帮扶工作持续深化。组织实施117期专家人才服务团深入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支持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下一步工作安排:持续健全脱贫人口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强化脱贫人口、搬迁群众就业帮扶,稳定务工规模。大力推进劳务品牌建设,举办劳务品牌大会。推进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持续做好技工教育援疆援藏工作。指导各地加强数据共享,加强重点群体监测分析,积极做好社会保险帮扶工作。继续实施人才倾斜政策。

  六、行风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深入实施。272个联系点中,270个联系点已实施“一件事”打包办,181个联系点实施10个“一件事”打包办,269个联系点实现20个高频事项提速办。推行告知承诺制,65%的人社领域证明材料被取消。30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全系统66.7余万名干部职工参加线上练兵。深入开展“走流程”,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全年共发布“看得懂算得清”政策解读58期,上线播出30期街访微视频。

  下一步工作安排:实施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的主线,抓好政策制度供给“最先一公里”和政策服务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政策直通机制,推动政策出台第一时间进企业、进社区、进高校、进大厅。健全厅局长走流程、青年干部调研暗访、我为群众办实事三项机制。扎实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着力打造人社便民15分钟服务圈,加快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加强人社系统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信息化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社保卡“一卡通”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3.52亿人,普及率95.7%,其中第三代社保卡1.38亿人。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超过5亿,普及率35.4%。社保卡已普遍开通人社领域95项应用,电子社保卡开通62项全国服务和1000余项各省市属地服务,全年累计提供线上服务112.5亿人次。社保卡支持各地就医购药,部分地市通过社保卡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社保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凭社保卡进图书馆、博物馆、公园景区等。同步推进社保卡加载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发放助学补助、职工工资,办理公积金等功能。二是平台服务事项更加全面。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75项全国性“一网通办”服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累计访问量超过27.9亿人次。“就业在线”平台访问量超过9000万次。部平台新开通11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已累计开通30项服务。三是数据共享扎实推进。与20个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与比对工作,部级已开通58项共享服务,全年向各省人社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服务33.3亿次。

  一步工作安排: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卡建设。持续拓展人社领域“全业务用卡”的集成应用,实现身份认证、缴费算、待遇领取全覆盖。加快推进长三角居民服务“一卡通”。做好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和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工作。二是完善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管理功能,继续推进“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上线全国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推行“不见面”的人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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