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时间:2015-05-20
华中师范大学职业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承办物业管理实训指导教师培训和能力测评工作的申请报告(职培中心〔201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承办物业管理员实训教师培训及能力测评工作。
二、请你中心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实训指导教师培训和能力评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5〕126号)要求,认真开展全省物管理员实训教师的培训及能力测评工作。
三、具体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反映。
特此批复。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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